11月4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會計法的決定,本決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要點1 :以后從事會計不再需要會計證
將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四)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專業能力、遵守職業道德”。
要點2:擔任會計師機構負責人還需要看年限或資格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本法所稱會計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要點3:做假賬的會計將終生禁止從事會計工作
將第四十條第一款中的“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修改為“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刪去第二款。
問題:下一步會計人員將何去何從
提醒1、夯實理論,注重技能
企業在選擇會計人員的時候將會更加注重實力,單純看會計證書的時代將成為歷史。
提醒2、轉換思維,提升價值
僅僅具有會計做賬思維的財務人員將陸續被淘汰出局,必須同時具有業務思維、稅務思維、法務思維、服務思維以及大數據思維,才可以真正為企業創造價值,會計人員在為公司創造價值的同時,也在提升自身的價值。
提醒3、緊跟政策,用活政策
優秀的財務人員必須做到感知政策、熟悉政策、運用政策,直到吃透每一項稅收政策背后的東西,學會利用優惠政策來節稅。
提醒4、 跳出核算,轉型管理
會計人員必須跳出傳統的默默無聞的核算者,向企業管理者轉型。
既要成為公司制度的傳播者,也要成為企業風險管控的協助者,還要成為企業內部問題的把關者,更要成為企業價值創造的推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