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銀行手續費支出
企業向銀行支付手續費的財務處理:
借:財務費用-手續費
貸:銀行存款
問:銀行手續費要開發票嗎?
答:《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三)銷售額……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以提供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收取的手續費、傭金、酬金、管理費、服務費、經手費、開戶費、過戶費、結算費、轉托管費等各類費用為銷售額。
營改增后,銀行業屬于“營改增”中服務業之一,銀行從事金融服務收取的服務費、手續費等費用需繳納增值稅,因此可以開具增值稅專項發票,企業依據發票作為費用支出入賬憑證,可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支付的銀行手續費,應當以取得增值稅發票作為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
問:企業支付的銀行手續費,取得發票后都可以稅前扣除嗎?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8 年第 28 號第九條規定: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稅務總局對應稅項目開具發票另有規定的,以規定的發票或者票據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但是,企業接受的金融業務支付的手續費,能取得銀行回單入賬,但是稅法中并未規定銀行回單可以作為手續費的稅前扣除憑證,所以企業應當取得銀行手續費發票作為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
注意,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四)項: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企業因金融貸款業務發生的手續費、傭金等支出,即使能取得增值稅發票做所得稅稅前扣除,但是在處理增值稅進項稅業務時,不允許抵扣銷項稅額,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
筆者咨詢北京銀行銀行手續費開票流程供大家參考:
1、企業需要先在開戶行完成客戶營改增數據信息采集;
2、向銀行提交增值稅發票申請(申請表可向銀行柜臺或客戶經理索取)
3、提供手續費銀行回單復印件或者用Excel整理銀行手續費明細,打印后附在申請表后;
4、提供開票信息“企業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
5、將以上資料提交給開戶行前臺或客戶經理,去分行開具銀行手續費發票。
各大銀行開具銀行手續費發票流程可能會存在差異,可向企業開戶銀行咨詢具體的開票流程與要求。
拓展閱讀: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財稅】企業必看!年底還沒到銀行拿發票的,等著明年稅局問你要稅錢
二、委托代銷業務中,委托方支付的手續費
銷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續費的方式進行委托代銷的商品,在收到代銷清單的時候確認收入,然后受托方在代銷清單當天開具增值稅的專用發票,一般情況下受托方繳納的增值稅額為零。
【財務處理】
借:銷售費用-委托代銷手續費
貸:銀行存款
委托方取得發票,支付的手續費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不能取得發票,用對方開具的收據等憑證入賬才可支付手續費,匯算清繳時,需要作納稅調整事項處理,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三、價外支付的手續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在實務中,購買方支付的手續費,一般會計入進貨成本中,購方若能取得手續費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且符合稅前扣除標準,手續費便可以在匯算清繳所得稅時稅前扣除;若無法取得手續費發票,也不符合要求稅前扣除標準要求,手續費支出需要做納稅調增。
單獨列支手續費的業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手續費
貸:銀行存款
四、特殊手續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18年版)》第十七條: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年修訂)》第十一條: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下列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五)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
綜上所得:單位獲得百分之二的返還手續費屬于其他收入,應并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但要注意,在確認收入的同時用于辦稅人員的獎勵或補助,屬于工資薪金支出范疇,其支出應以工資薪金支出在稅前進行扣除。
發放給具體經辦人員的代辦手續費免征其個人所得稅,如果公司將此款項作為獎金或者集體福利性質獎勵給非相關人員,應并入非相關員工當期工資薪金計征個人所得稅。
案 例
某小規模納稅人收到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手續費返還9000元,公司批準其中5000元作為代扣代繳工作財務人員補助發放。
【財務處理】
1、收到手續費返還
借:銀行存款 9000
貸:其他收益-個稅手續費 9000
2、計提代扣代繳手續費補助
借:管理費用 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5000
3、發放代扣代繳手續費補助
借:應付職工薪酬 5000
貸:銀行存款 5000
【報表填列】:代扣代繳稅款手續費返收益,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單獨列報“其他收益”項目。
問: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取得的2%手續費是否要交增值稅?
雖然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2017年01月17日時答復,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需要征收增值稅。但是各地區也有發文做不征稅,對于返還給企業的個稅手續費是否繳納增值稅,各地區口徑不一致,具體情況可以咨詢主管稅務機關。
——征稅的口徑:
深圳國稅、內蒙古自治區國稅、廈門國稅、福建國稅、大連國稅、安徽國稅、重慶國稅、遼寧國稅、湖北國稅、浙江國稅等按照“商務輔助服務—代理經紀服務”繳納增值稅。
例如1:深圳國稅,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工作指引(之一),四、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返還,根據現行稅收法規,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返還應按照“商務輔助服務—代理經紀服務”繳納增值稅。
2、內蒙古自治區國稅,全面推開營改增政策問題解答三,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返還納稅問題,根據現行稅收法規,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返還應按照“商務輔助服務—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
3、廈門國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返還的手續費收入如何征稅?答: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返還應按照“商務輔助服務—代理經紀服務”繳納增值稅。
其余地方回復詳情略
——不征稅口徑:
湖南國稅,《湖南省國家稅務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政策指引之四》(2016-12-26)二十三、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以及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取得的手續費是否應當繳納增值稅?
答: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以及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行為,均屬于履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明確的法定扣繳義務,不屬于銷售服務范疇,不征收增值稅。
以上只是答復層面,還沒有單獨發文明確,納稅人需要先于當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溝通確認是否征稅,避免涉稅風險。
參考政策: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
第十條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依據財稅〔2016〕36號文件,單位取得代扣代繳稅款手續費返還,屬于提供有償服務的收入,應按照“商務輔助服務—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
(1)一般納稅人:按照適用稅率6%計算銷項稅額,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按照適用征收率3%繳納增值稅。
企業常見傭金支出
傭金一般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傭金稅前扣除】
一、限額扣除:
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對于非保險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二、據實扣除
1、給非本單位員工的個人發放傭金,可以按“勞務報酬”列支發放傭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案 例
某房屋中介公司與張先生達成合作協議,張先生介紹客戶到中介公司買房、租房,可獲取2%-5%不等的傭金,2019年11月取得傭金收入20000元,房屋中介公司代扣代繳個稅。
勞務報酬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800=20000-800=12000元
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12000×20%=2400元
張先生稅后收入20000-2400=17600元
借:管理費用-傭金 20000
貸:銀行存款 17600
其他應付款-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400
①要求對方提供傭金發票入賬,或者以對方名義到稅務機關代開傭金發票,企業承擔開票時稅款,在匯算清繳時可依據發票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②對方無法提供傭金發票,而支付了傭金,可以憑對方的收款收據做賬,但是該筆傭金不能稅前扣除,匯算清繳時,需要作納稅調整事項處理,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③個人代開勞務報酬發票,無需預交個稅,可備注“個人所得稅由支付人依法預繳”。
拓展閱讀:【財稅】好消息!9省份稅務局明確!勞務報酬代開發票不征個稅
【小貼士】:房地產等企業給本單位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形成雇傭關系)發放傭金,一般是計入工資項目發放,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表等工資發放明細,作為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傭金支出全額扣除。匯算清繳時,傭金作為工資薪金的一部分在《A105050 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申報表中列支。
三、不得稅前扣除情形:
1、除委托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2、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傭金支出注意事項:
一、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二、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三、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并如實入賬。
【報表填列】A105000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
“傭金和手續費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傭金和手續費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傭金和手續費支出金額。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第1-2列金額。
手續費及傭金相關政策
《關于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2號
現就保險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二、保險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的其他事項繼續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中第二條至第五條相關規定處理。保險企業應建立健全手續費及傭金的相關管理制度,并加強手續費及傭金結轉扣除的臺賬管理。
三、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第一條中關于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稅前扣除的政策和第六條同時廢止。保險企業2018年度匯算清繳按照本公告規定執行。
《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
為規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現將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二、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并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除委托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三、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四、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五、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并如實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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