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版本: | 1089-T6-企業管理軟件V6.0 | 適用產品: | T6系列 |
產品模塊: | 1-總賬 | 提交時間: | 2012-06-12 |
問題現象: |
審計查賬之后需要進行賬科目余額調整,但上期已經結賬不想再反回上期修改憑證,需要直接調整上期的期末余額,并且不影響本期的期初數據即需要錄入調整期的憑證,如何實現? | ||
原因分析: | 啟用調整期及調整憑證功可以解決。 | ||
解決方案: |
操作步驟: 1、“財務會計”-“總賬”-“設置”-“選項”,在“其他”頁簽中,勾選“啟用調整期”復選框。 2、“基礎檔案”-“財務”-“憑證類別”中增加調整期的憑證類別。 3、在總賬“填制憑證”中增加憑證時選擇啟用調整期的憑證類別。將憑證記賬后即可實現調整上期科目余額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