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的規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無論取得的各項所得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均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于納稅年度終了后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納稅申報
目前地方稅務局提供網上申報和上門申報兩種申報方式,各地略有不同,下面以北京為例詳細說明:
(一)網上申報方式
1.電腦端自行申報。登陸北京地稅官網(http://www.tax861.gov.cn/),先點擊“我要辦稅”,然后點擊“個人所得稅12萬自行申報”,下載安裝“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及查詢服務系統”,登陸后通過“個人所得稅12萬自行申報”進行申報。
2.移動端自行申報。納稅人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北京地稅”辦稅服務下的“12萬申報”、支付寶APP“城市服務”的“北京地稅”下的“12萬申報”功能,進行12萬自行申報。
3.集中代理申報。如果納稅人授權扣繳單位并得到對方的認可,扣繳單位可以通過“北京互聯網地稅局-稅費申報-個人所得稅申報-12萬集中代理申報”功能,為本單位員工進行年所得12萬代理申報。
(二)上門申報方式
納稅人持《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和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個人如何進行網上辦稅的實名認證
北京地稅局向本市自然人納稅人提供網上認證和上門認證兩種實名認證方式。
(一)網上實名認證
已在北京互聯網地稅局注冊的自然人納稅人,可以通過電腦客戶端或手機微信輸入近三個月申報的收入額和已繳稅額進行實名認證,也可以通過支付寶移動客戶端人臉識別進行實名認證。
(二)上門實名認證
自然人納稅人可以持身份證件原件,到本市各區(分)局個人所得稅網上辦稅密碼受理窗口進行實名認證。
年所得12萬元以上包括的項目如下: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財產租賃所得;
(九)財產轉讓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的納稅申報地點:
(一)在中國境內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二)在中國境內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三)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下統稱生產、經營所得)的,向其中一處實際經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四)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無生產、經營所得的,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如果在取得收入時已經交稅,申報時不會重復納稅。再次申報主要是為了提高個人的納稅意識,逐步建立個人自覺申報的納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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